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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学习会
2021-02-01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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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1月28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集体学习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叶建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党组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理论学习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张军检察长和孙谦副检察长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叶建平和其他两名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内容作了研讨发言。

会议要求

一要找准发力点,提高政治站位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捍卫者,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报告制度。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从政治上严格要求、从业务上提高能力、从纪律上守住底线。

二要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要结合《法治社会实施纲要(2020-2025)》实施,深刻把握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六大特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通过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通过诉讼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严;通过检察建议和司法解释,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健全和完善;通过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要找准关键点,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认真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建立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来保证办案质量。要履行好职责,通过自身的公正执法,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突出检察特点,围绕岗位职责、人员管理、执法程序、干警言行、监督制约检察保障等方面开展规范化建设。要运用好检察官业绩考评的“指挥棒”,探索建立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案件质量保证体系和检务保障机制,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努力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回应群众对平安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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